教师工作处:
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;拟订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;负责师德、师风建设;负责省特级教师等高层次人才推荐、培养和管理工作;规划、指导实施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,负责市特级教师(班主任)、市学科带头人、市中青年教学骨干、市教学能手的选拔、培养和管理工作;规划、指导和协调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、幼儿园园长的培训工作。
负责人:居殿峰
联系电话:87360020
地址:扬州市淮海路54号
发布日期:2020-03-06 | 访问量: | 信息来源: | 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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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;拟订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;负责师德、师风建设;负责省特级教师等高层次人才推荐、培养和管理工作;规划、指导实施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,负责市特级教师(班主任)、市学科带头人、市中青年教学骨干、市教学能手的选拔、培养和管理工作;规划、指导和协调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、幼儿园园长的培训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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